各地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如何领养老金
十八大以来,双轨制改革已列入国家决策层的议程之中,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已从整体上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文强调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要坚持“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目标。近日,养老金制度并轨更是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笔者认为养老金的设置就其本质而言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举措,因此在发放阶段应全力减少不公平现象的产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向企业职工靠拢,这将极大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二次分配”公平。
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劳动者在因达到法定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政府部门提供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解除劳动义务后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双轨制”,指在我国处于特定国情下执行的一种特殊的政策,通过对不同用工性质的劳动人员采取不同标准的离退休养老金制度。
养老保险“并轨”是指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基金、养老金待遇、业务经办人员、各项保险制度等多方面合并,并统一发展方向。
一、养老金制度并轨具体实行面临的阻力
(一)思想认识方面。养老金并轨工资虽然正式实施,但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来看,目前公务员的工资并未出现大幅度的上涨,平均工资仅上涨300元,这与公务员群体的预期差距甚远,因此可能会造成部分福利较好的公务员群体的不满。此刻若无法让该部分公务员从思想上对并轨产生清晰的认识,缓解他们的忧患心理,“双轨制”并轨工作恐难以顺利展开。
(二)资金保障方面。我国尚未建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各省市所储备的养老金存在差异。首先,养老金空账没有做实,人口老龄化加剧要求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力度,通货膨胀的风险增大了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其次,养老金筹资计发办法缺乏科学化,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冲击,资金问题日益严重。
(三)待遇衔接方面。并轨将降低公务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若以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为标准来统一公务员群体与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那么公务员的养老金数额将大幅下降,这可能引发临近退休的公务员群体强烈不满,甚至有可能将抵触情绪带入工作中,降低工作效率,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四)立法规范方面。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这直接导致制度本身不能按照既定的目标作出合理的调整。1 在并轨伊始,笔者认为首先要颁布专门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正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建设法治社会一样,必须要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养老金并轨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影响
(一)养老金并轨对公职人员群体养老金收入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认为改革一定会影响公职人员的当期收入水平。此刻若要保证公职人员参保的积极性,需要完成一揽子的配套改革,如工资制度改革应当建立公职人员制度化的工资调整机制,确保工资增长机制能最大幅度弥补参保所造成的收入减少。同时对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能够企业化的尽可能企业化运营,保留的也要分门别类。当然,更重要的是建立公职人员职业年金,以确保退休后有尊严的生活。2
笔者认为改革后的养老金在全民范围内都实行个人缴费,当期部分收入将变为延期收入,此外在与企业职工并轨后针对新退休人员发放的养老金将稍微低于原来享受的养老待遇。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收入水平是增加抑或减少,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因素: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是否可以通过增加基本工资来弥补。自2014年7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类事业单位人员通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缓解政府财政负担,从而促进社会二次分配公平,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2、类似于企业年金的职业年金收益水平是否高于银行储蓄利率。一旦职业年金的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职工退休后将获取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3、各类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的税收政策。养老金的税收政策按照缴费、投资、支付三个环节是否纳税【纳税(T)﹑免税(E)】可以分为EEE﹑EET﹑ETT﹑ETE﹑TTT﹑TTE﹑TEE﹑TET八种模式。
4、机关事业单位原来发放的各项补贴是否持续下去。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隐性福利”(如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医疗费用报销90%以上、节假日发放超市购物卡等),这些如果持续发放,无疑也会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综上,此次养老金并轨的目的并非是通过降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来促成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待遇差距问题,其实质是为了实现从福利养老向社会化的养老保险的转变,进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制度公平。
养老金并轨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关键条件,只有职工个人依法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减轻财政负担,国家财政才有可能确保职工工资随物价指数上升而进行动态调整。
(二)养老金并轨对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影响
2010年以来,养老金“双轨制”造成的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待遇不公平的弊端日益凸显,这种二次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恐怕会引发企业职工的严重不满。因此,笔者认为养老金并轨必然会获取企业职工的鼎力支持。
另一方面,相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公职人员,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普遍较低,而老有所依又是社会民众热议的话题,因此企业职工正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身要求获取更多权益的呼声。典型的要求是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到目前为止,养老金并轨的改革尚未惠及城镇企业职工。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电力、通信、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单位职工均能享受较高的“企业年金”,而一般的民营企业则难以负担,这直接导致了养老金收益差距扩大。因此,通过搭乘养老金并轨改革发展趋势的“便车”,进而提高企业职工自身的养老水平是企业职工有效的利益追求。
1、缩小收入差距。养老金并轨改革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的公职人员的领取养老金向企业职工看齐,这在养老金待遇方面将极大减少企业退休人员对公平分配的质疑。
2、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增加工资水平。养老金并轨制度改革无疑会完善职工的转移接续安排,促进人力资源的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通过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既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又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益,甚至有可能还影响地区间相关产业产值的提高,进而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
3、有利于做实养老金空账问题,增加养老储备金。养老金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同企业职工一样,必须按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有助于增加基金来源,促使空账问题的解决。同时,增加了可调度资金,有利于发挥互助互济的功能。
综上,对企业职工而言,养老金并轨将有助于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差距,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将极大促进公平分配。
三、结论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完成养老金并轨的顶层设计后,通过遵循“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目标,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对养老金并轨所导致养老收益下降的抵触情绪,必须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工资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减少其工资的震荡幅度。同时养老金并轨也将使得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必然有一定程度的提升。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方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的差距将因并轨而缩小,这也将减少企业职工对再分配促进公平的质疑。最后由于三方养老金制度同步改革,便于完善不同群体间的转移接续安排,促使劳动力在三方范围内合理流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而充分实现国家“人才拉动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付钢;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2)
[2]中国社会保障·2014年第6期
[3]赵曼 《社会保障学》 256页 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注释:
[1]付钢;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2)
[2]中国社会保障·2014年第6期
作者简介:胡浩钰(1993—),男,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四年级,人力资源管理。